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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所属分类: 通知公告
2023-01-20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
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是市工商联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维权、法律法物咨询等服务;承担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协调、督促解决有关问题。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持续加强队伍建设。针对中心干部均较为年轻的情况,积极鼓励、引导大家向党组织靠拢。坚持“事中练”和“练中学”,结合我会关于轮值负责中心工作的安排,不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维权服务能力,加快打造一支“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精业务、有思路”的服务型队伍。
二、持续做好维权业务。按照省联关于一类市诉求办理数量、办结率的要求,强化诉求办理;每季度撰写维权工作专报和简讯;一季度开展全市非公维权专项工作调研回头看活动,统计2023年各县区、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人员、经费落实情况,推动全市各级维权网络体系完善;一季度与市委政法委召开联席会议;一季度组织召开全市非公维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诉求交办专项行动,高位推动诉求办理的质效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战系统政企沟通服务工作机制,分主题每季度开展一期政企恳谈会。
三、探索打造服务品牌。积极向市财政申请拨付项目经费,视经费到位情况提供菜单式政策直达宣讲,积极开展培训、论坛或其他形式的非公经济服务活动,与公、检、法、司、仲裁委、税务、铁路法院、消防等各系统持续深化交流协作,进一步夯实沟通联系机制。借智、借力、借势探索建立“洪企通”诉求及建议网络申报入口,实现在线申报,在线接收,线下办理,及时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南昌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的职能。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内设科室4个,包括办公室、发展服务部、业务受理部、协调督办部。
编制人数12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2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5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人;离休人员小计0人;退休人员小计0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19.78万元,比上年增加34.51万元,增长4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1万元;其他收入1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19.78万元,比上年增加34.51万元,增长40.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5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2.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92.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南昌市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9.78万元,较上年增加24.51万元,增长28.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9.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0万元,资本性支出0.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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